東方IC 供圖
  廣東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出爐,政府“錢袋子”起變化
  羊城晚報記者 嚴麗梅 通訊員 岳才軒
  廣東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已新鮮出爐。羊城晚報記者12日從廣東省財政廳獲悉,《廣東省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總體方案》(以下簡稱《總體方案》)已於日前印發,今後政府的“錢袋子”會怎麼變?《總體方案》一一列明:五張改革“清單”勾勒出廣東率先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五大路徑。
  據廣東省財政廳介紹,《總體方案》是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反覆修改完善並經相關會議審議後,以省政府名義印發的,堪稱廣東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文件。
  廣東 在中央方案上再增兩任務
  據羊城晚報記者瞭解,在中央推出《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之後,江蘇、山東、廣東已先後推出了“地方版”的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從廣東的《總體方案》看,改革主要涉及五個方面,可稱作是五張改革“清單”,即: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加快建立規範完整、透明高效的預算管理機制;調整省以下政府間財政關係,建立省以下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相適應的運行機制;深化民生財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深化財政投融資制度改革,構建政府公共資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機制;深化稅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廣東實際的地方稅收徵管機制。
  記者發現,廣東的《總體方案》較中央《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增加了兩部分內容。
  12日,廣東省財政廳總會計師、省財政廳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工作小組辦公室主任鐘煒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採訪時就此介紹:“我省《總體方案》整體框架與中央的總體方案保持基本一致,併在中央方案確定的改進預算管理制度、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和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三項重點任務的基礎上,將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和構建政府公共資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機制納入重點改革任務。把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納入重點任務,主要考慮是我省在這方面進行了率先探索並有待繼續深化。”
  2009年,廣東省率先全國編製並實施了事關民生的《廣東省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規劃綱要(2009-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2012年,廣東省以惠州市為首個試點市,今年又選取了清遠、陽江、江門三市,開展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試點。去年,廣東又對《規劃綱要》進行修編,進一步拓寬了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
  “考慮到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一項長期的任務,因此,《總體方案》提出要深化民生財政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鐘煒表示。
  “把深化財政投融資制度改革、構建政府公共資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機制納入重點任務,主要考慮是此項改革本質上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改革,對於推進公平統一市場建設、提高公共資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意義重大。”鐘煒說。
  改革 已列出時間表將先行先試
  與以往的財稅體制改革方案相比較,廣東這次的《總體方案》不僅列出了明確的改革目標、改革措施,還有改革時間表。
  鐘煒還具體介紹了目前廣東已經在推進的改革事項,包括已經制訂了深化預算管理改革、建立省以下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相適應制度及其試點方案,政府向各類投資主體公平配置公共資源的實施辦法,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等系列改革文件。目前,已經形成了一個總體方案加若干個子方案的改革文件框架。
  據瞭解,按照積極探索、試點先行的原則,明年,廣東將在繼續深化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綜合改革試點、試編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等的基礎上,選擇部分改革領域先行開展試點,如,選擇有代表性的個別市開展省以下事權和支出責任改革試點,對教育、民政、社保、交通、水利領域的部分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在省與市縣之間進行置換調整;探索開展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融資模式試點等。
  目標 培育消費稅為廣東主體稅種
  五大改革“清單”中的一項是構建地方稅收體系,涉及社會高度關註的房地產稅改革、消費稅改革。
  對此,鐘煒表示,構建地方稅體系,是中央部署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其主要任務是理順政府間財政關係,培育地方主體稅源,實現地方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為地方發展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
  由於我國稅權主要集中在中央,因此,地方稅體系必須在中央的統一部署下進行構建,廣東省主要是結合地方的實際進行落實。
  鐘煒結合《總體方案》介紹了主要的改革思路:一是爭取完善分稅制改革,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將在2015年全面完成,由此造成地方的收入缺口,迫切需要理順中央與地方的收入劃分,將具備相當規模、收入來源穩定、與產業發展關聯度高的稅種作為地方主體稅種和主體收入,以保障地方公共支出必需財力;二是結合中央稅權下放,努力培育地方主體稅源。三是結合廣東實際,完善省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四是加強地方稅收管理,建立地方稅征收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廣東省屬於消費大省,消費稅可以培育成為廣東省的主體稅種。廣東省還是人口大省,房地產業發展快,珠三角地區已經成為相當規模的城市群,房地產稅有條件成為市縣級主體稅種。”鐘煒表示,目前國家已經開展房地產稅立法工作,由於國家立法將有一個較長的過程,將根據中央的統一部署,穩步推進房地產稅改革。 編輯:鄔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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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項改革時間表
  2016年- 2018年
  建立規範完整、透明高效的現代預算管理機制
  結合編製2015年預算,探索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研究編製中期財政規劃,啟動零基預算改革和項目庫管理試點,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推動財政信息公開,完善債務管理制度建設,實現2014-2015年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決定性進展的目標。2016-2018年,進一步深化各項改革措施,推動建立預算編製科學完整、預算執行規範有效、預算監督公開透明及其三者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現代預算管理制度。
  2018年
  建立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相適應的運行機制
  2014年,選取有代表性的個別市進行試點,對教育、民政、社保、交通、水利領域的部分事權和支出責任,在省與市縣之間進行置換調整,上收跨區域或外部性較強項目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下劃受益範圍較窄項目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並明確相關共擔事權的各級政府財政支出分擔比例和標準。
  2015年,擴大試點範圍,在全省1/3的地級以上市開展試點,並適當擴大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在省與市縣之間的置換調整範圍;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動態調整機制。2016年,將試點範圍進一步擴大至全省1/2的地級以上市,並適當擴大納入試點的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範圍。2017年,在全省全面鋪開,採取省級限制列舉、剩餘歸屬市縣的方式,明確省以下政府全部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劃分,到2018年率先基本建立省以下事權和財政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
  2018年
  建立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力支撐機制
  到2018年,建立起相對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財力保障機制,促進城鄉、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制度銜接和統一,為在全省範圍內總體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人人都能平等地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提供財政制度支撐。
  2014年- 2015年
  構建政府公共資源投入的公平配置機制
  2014年至2015年,突出抓機制制度建設,制訂完善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法、各類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基本完善的進場交易規則、操作流程和運行框架;制訂公共資源用於經營性項目的競爭性配置辦法,併在交通、能源、城建、準公益社會事業等領域開展試點;制訂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試點實施方案,開展試點。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開改革,擴大納入改革的公共資源範圍、公共資源項目進場交易範圍以及PPP模式試點,順利實現各階段改革目標。
  2018年前
  建立符合廣東實際的地方稅收徵管機制
  根據中央部署,分步推進稅制改革和地方稅收體系建設。2015年前,完成營改增改革,啟動消費稅和資源稅改革,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2016年前,全面落實中央部署的重點稅制改革,建立全省涉稅信息共享和稅源管理分析平臺及工作機制;2018年前,基本完成各項稅制改革任務,地方稅收徵管機制有效運行。 編輯:鄔嘉宏
  熱點關註
  關於政府債務
  若無國務院批准不得舉債
  《總體方案》提出,省級預算中必需的建設投資的部分資金,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舉借債務的方式籌措;舉借的債務應當有償還計劃和穩定的償還資金來源,只能用於公益性資本支出,不得將債務資金用於經常性支出;舉借的債務列入本級預算調整方案,報省人大常委會批准。
  除國務院批准外,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以任何方式舉借債務。建立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機制、應急處置機制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切實防範風險。把政府性債務作為一個硬指標納入政績考核。
  關於信息公開
  細化“三公”預決算公開內容
  《總體方案》提出,實現全口徑財政預決算、預算調整、部門預決算以及“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公開。政府預決算支出全部細化到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決算按項目按地區公開。
  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都要公開本部門預決算,預決算細化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逐步將部門預決算按經濟分類公開。進一步細化“三公”經費預決算公開內容,公開因公出國(境)團組數量及人數、車輛購置數量及保有量、公務接待有關情況等信息。
  在省政府網上辦事大廳省級專項資金管理平臺全程公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申報指南、申報情況、分配程序和分配方式、分配結果、績效評價、監督檢查和審計結果等信息。
  除涉密項目外,省級財政投資的基建項目信息全部公開。政府採購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依法合規的收費也要全部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公共資源投入
  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總體方案》提出,制定政府公共資源清單,明確政府可配置的公共資源目錄、市場化配置方式、行政主管部門。將政府可配置的資源,包括自然性資源、公用性資源、資產性資源、行政性資源、經營性財政資金以及相關衍生資源納入改革範圍;制定各類投資主體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對各類投資主體分別明確禁止或限制參與配置的各項公共資源項目,按照“非禁即入”原則,各類投資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的領域。
  財政投融資改革
  吸引社會資本到基礎設施領域
  《總體方案》提出,建立透明規範的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積極探索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供水、供電、通信、交通等重大基礎設施項目融資、建設和經營。
  制訂政府公共資源用於經營性項目的競爭性配置辦法,併在交通、能源、城建、社會事業等領域開展試點。
  明確事權劃分
  根據新變化可動態調整
  《總體方案》提出,按照公共事項的受益範圍、成本效率以及有利於發揮各級自主性、積極性的要求,逐步推進事權在省與市縣之間的置換調整。事權置換調整通過試點先行,成熟一項推進一項,併在此基礎上,採取省級限制列舉、剩餘歸屬市縣的方式,逐項明確省與市縣的事權範圍。事權劃分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改革部署,以及改革運行中存在的問題等新的形勢發展變化,進行動態調整。
  明確支出責任
  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
  《總體方案》提出,按照權責對稱、合理分擔、協調平衡的原則,合理劃分省以下支出責任。省級財政承擔省級事權的支出責任,市縣級財政承擔市縣級的支出責任。對各級共同承擔的事權,按照合理的比例承擔相應的支出責任,其中:對區域性公共服務類事項,基層信息收集越複雜,市縣級支出責任越大,跨區域外部性越明顯,省級支出責任越大;對共同管理維護類事項,初始建設方面支出由省市分擔,日常維護方面支出由市縣級承擔。編輯:鄔嘉宏
  (原標題:廣東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案 縣市級稅收瞄準房地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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